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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約人: 三 貸 同 堂 有 限 公 司 (以下簡稱甲方)
(以下簡稱乙方)
為增進雙方業務成長,基於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,針對三貸同堂業務之推廣,甲乙雙方特協議如下:
第一條 合約期間
本約有限期間自簽約日起算一年,即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。
到期後,由客服經辦聯繫續約手續。任一方欲提前終止本約需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他方。
第二條 委任內容
乙方就承攬業務積極推廣,並對有合作意願之客戶(以下稱消費者)於不違反本合約之規範下,進行初步洽談、資料蒐集、案件促成;惟消費者最終合作模式及相關配合條件,悉依甲方與消費者雙方最終之合約內容為準。
第三條 委任授權規範
乙方於業務推廣時,僅限於甲方委任之業務做洽談及說明,乙方不得私自與消費者有任何協議、承諾或保證,甲方對於是否與消費者配合及相關配合條件具有最終決定權,乙方不得異議;未經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執行業務,如有違反,甲方得終止本契約。
第四條 委任範圍
乙方推廣業務之範圍,不包含已與甲方簽約撥款之客戶或經甲方認定不可推廣之客戶。並以各專案內容為準。
第五條 業務推廣收費標準
買賣價差計算及作業手續費收取等,以各專案公告為準。
第六條 佣金約定、結算、給付及課程內容
會員級別:乙方為
□ 一般會員 會費3000元(40%,佣收1萬1分 積分達100分,晉級黃金會員)、
□ 黃金會員 會費5000元(50%,佣金1萬1分 積分達100分,晉級白金會員)、
□ 白金會員 會費6000元(60%)。
課程內容:1.初階3堂2.中階5堂3.高階5堂(因應市場趨勢隨時更新)
第七條 情事變更
於本約有限期間,因法令、業務型態、社會或經濟環境發生變化等重大事由,甲乙雙方得本於誠信原則,隨時協商以書面修正或終止本合約,絕無諉言。
第八條 乙方相關義務
乙方提供一聯絡人電話及LINE ID予甲方緊急聯繫及處理相關業務,所有因本業務推廣合作而衍生之一切服務與爭議,乙方應盡最大善意協助溝通處理之。
第九條 保密義務
乙方因履行本約而知悉或取得甲方及其所屬客戶之相關資料,係為甲方之營業機密,乙方應負完全之保密義務。
第十條 資訊揭露
乙方於業務推廣時應秉持誠信原則,針對消費者之所有資訊,應對甲方完整忠實揭露。
第十一條 法律責任
乙方如涉及違反本約八、九、十條規範致使甲方權益受損,應負賠償及法律責任。
第十二條 合意管轄
本契約未盡之事項悉依中華民國法律規範之,如因本約所生之一切爭議,甲乙雙方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(包含簡易庭)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本約壹式貳份,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。
立約人
甲方:三貸同堂有限公司
負責人:謝佩育
地址:高雄市新興區光華一路375號一樓
統一編號:89143733
乙方:
身分證號:
戶籍地址:
聯絡電話: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